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度预算绩效公开
目录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四、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
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六、附件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整体情况来看,市福利中心年初预算安排总计448.48万元,年中预算执行调整后,加上上年末结转,全年预算收入总计1285.28万元,支出总计1285.28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0年度市福利中心对整体支出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100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2020年度市福利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良好,做好了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单位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按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养育标准,保证了服务对象的救助、医疗、康复、教育、文化生活,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
(一)自评得分
经综合评价,我单位2020年度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0年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总计448.48万元,年中预算执行调整后,加上上年末结转,全年预算收入总计1285.28万元,支出总计1285.28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0年底,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按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养育标准;保证服务对象的救助、医疗、康复、教育、文化生活。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0年底,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编制执行年初预算时,有待加强预算流程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支内部专业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填报日期:2021年3月4日
单位名称 |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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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总额 |
1285.28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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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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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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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1285.28 |
1285.28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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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80分) |
按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养育标准; 保证服务对象的救助、医疗、康复、教育、文化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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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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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人数 |
76人 |
90人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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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 |
100% |
100%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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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孤儿集中供养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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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1705 |
187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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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2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按市委市政府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生活费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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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孤弃儿童、“三无”人员有住有医 |
长期保持 |
长期保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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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的满意评价度 |
10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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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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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人数与年初目标值相差较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年初目标值相差较大。其原因是年中各县市代养孤儿增多;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对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进行了调整,从4月1日起,由1705元/月调整为1875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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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本年度中心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单位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六、附件: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及自评表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