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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度预算绩效公开

 【编辑日期:2021-12-16 15:27:09】  【作者:吴亚妮】  【来源:财务科】  【 关 闭 】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0年度预算绩效公开

 

目录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四、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

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整体情况来看市福利中心年初预算安排总计448.48万元,年中预算执行调整后,加上上年末结转全年预算收入总计1285.28万元,支出总计1285.28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0年度福利中心对整体支出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100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2020年度福利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良好,做好了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单位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按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养育标准,保证服务对象的救助、医疗、康复教育、文化生活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

(一)自评得分

经综合评价,我单位2020年度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0年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总计448.48万元,年中预算执行调整后,加上上年末结转全年预算收入总计1285.28万元,支出总计1285.28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0年底,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已完成:按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养育标准;保证服务对象的救助、医疗、康复教育、文化生活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0年底,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编制执行年初预算时,有待加强预算流程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支内部专业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填报日期:2021年3月4日

单位名称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基本支出总额

1285.28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0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1285.28

1285.28

100%

20

年度目标:80分)

按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养育标准;

保证服务对象的救助、医疗、康复教育、文化生活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人数

76

90人

12.5

质量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

100%

100%

12.5

时效指标

孤儿集中供养资金及时发放率

100%

100%

12.5

成本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705

1875

12.5

效益指标20分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按市委市政府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生活费

稳步提高

稳步提高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孤弃儿童、“三无”人员有住有医

长期保持

长期保持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的满意评价度

100%

100%

10

总分

100分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人数与年初目标值相差较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年初目标值相差较大。其原因是年中各县市代养孤儿增多;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对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进行了调整,从4月1日起,1705元/月调整为1875元/月。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本年度中心认真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单位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及自评表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