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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编辑日期:2023-02-15 14:07:51】  【作者:】  【来源:】  【 关 闭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  年度

 

填报日期:  2022  12  29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 名称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填报人

吴亚妮

联系电话

13477628097 

部门总体

资金情况

总体资金情况

当年金额

占比

近两年收支金额

 2021 

  2022

收入

构成

财政拨款

 1780.51

 100%

473.7

1213.73

其他资金

 0

 0

0 

0 

合计

100% 

100%

100% 

100% 

支出

构成

基本支出

691.51

 38.8%

 473.7

572.98 

项目支出

1089 

 61.2%

0 

640.75 

合计

 1780.51

100%

100% 

100% 

部门职能概述

 

1.  收养社会孤弃儿童

2.  收养社会“三无”人员    

年度工作任务

 

1. 以大力开展孤弃儿童养育工作为切入点,不断提升养育水平,夯实儿童福利院发展的基础;                                                        

2. 争取各方支持,加大投入,增添医疗、康复、养育、消防等设备,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3. 以大力开展社会捐赠为先导,不断提高社会参与度,营造福利中心发展的良好氛围;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预算

项目本年度预算

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

购买孤残儿童社会照料护理服务经费 

常年性项目 

376

376

护理员照料服务费 

购置业务用车资金

次性项目

18

18

供养对象业务用车

福彩公益金-孤残儿童医疗资金

常年性项目

150

150

供养对象医药费

集中供养服务对象基本生活费

常年性项目

245

245

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

福彩公益金-黄州区老年养护楼建设补助和化债支出

常年性项目 

 300

300 

老年养护楼还本付息

整体绩效

总目标

长期目标截止2025 年)

年度目标

按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养育标准;保证服务对象的救助、医疗、康复教育、文化生活

 

对社会孤弃儿童及时进行集中供养对有疾病的服务对象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及康复;提供社会“三无”人员基本养护

  

长期目标1

按标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养育标准;保证服务对象的救助、医疗、康复教育、文化生活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数

95

历史标准

质量指标

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

100%

历史标准

时效指标

集中供养资金及时发放率

100%

历史标准

成本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2152

历史标准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按准保障服务对象基本生活费

100%

历史标准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孤弃儿童、“三无”人员有住有医

100%

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的满意评价度

100%

历史标准

年度目标1

  对社会孤弃儿童及时进行集中供养对有疾病的服务对象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及康复提供社会“三无”人员基本养护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人数 

76 

90 

95 

历史标准 

质量指标

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 

100%

100%

100%

历史标准

时效指标

集中供养资金及时发放率

100%

100%

100%

历史标准

成本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705

1875

2152

历史标准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标准保障供养对象基本生活

100%

100%

100%

历史标准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孤弃儿童、“三无”人员有住有医  

100%

100%

100%

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的满意评价度

100%

100%

100%

历史标准

绩效目标审核

审核内容

1.完整性。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绩效指标是否量化,相关数据的获取是否有具体来源等。

2.相关性。绩效目标的设置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相关。

3.适当性。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指标值持续多年不变,甚至有所降低的,是否做出相关说明。

4.可行性。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新增的重大政策、项目是否通过了事前绩效评估等。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单位):

 


财政部门(部门预算管理科):

 

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与资产事务中心):

注:项目类型是指常年性项目、延续性项目、一次性项目等